拯救(13a) 天父[1]第二个值得我们感谢他的行为是,他“拯救了我们”。天父把我们从“黑暗的笼罩”中救出,这“黑暗”是实实在在的危险之地。和圣徒居住的“光明里”(1:12)不一样,我们曾经在“黑暗里”游走,在罪里生活![2]更严重的是,我们被禁锢在这种“笼罩”中,压在它的威力之下[3]。罪曾是我们的主人[4],而地狱将是我们的未来[5]。但是天父怜悯了我们,把我们从那片毁灭之地“拯救出来”!
转移(13b) 天父拯救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我们在道德/灵魂上能自主。我们从罪中被救出并不意味着我们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。我们摆脱了罪的束缚获得了自由,继而被转送到“他爱子的国度中”。这就意味着我们不可以主观地选择我们的生活哲学,生命意义,道德标准,情感,等等。救我们的人,已经将我们置于君主制下,我们要以奉献自己来服务和尊敬我们的王!
赎回(14) 关于我们的这位王,令人震撼的一点是,他赎回[6]了他子民的自由(“犯下的罪得到了宽恕”),而赎金竟是他自己的命![7]这位君王是多么爱他的子民!结果呢?他的子民也同样的爱戴他。我们在我们的君王里喜乐!他的牺牲使我们深情地爱他,并甘心为他服务。这一切都是天父的计划安排!
[1]
1:13开头用一个关系代词,表达了天父工作的继续:“他拯救了”
(参见NASB
注脚)。
[2] 这里的“这种黑暗”与圣徒生活的“这种光明”(1:12)直接相对。这种对比以及后文提到的罪(1:14),表明罪就是“黑暗”所指代的。保罗在其他地方也用“黑暗”表达了这层含义(罗马书13:12;以弗所书5:11)。
[3] NASB的“笼罩”实际上是指“权威[ex-ou-si-a]”,就是指控制的“威力”(NET,NKJV)。
[4] 罪的权威/威力就像主人之于他的奴仆(罗马书
6:14-17)。也可参见约翰福音8:34和提多书3:3。
[5] “拯救[rhu-o-mai ]” 暗示了有危险(参见 哥林多后书1:10;帖撒罗尼迦前书1:10)。在3:6中指出,危险就是“上帝的责惩”。
[6] “赎回”是希腊语a-po-lu-trō-sis ,意思是“交完赎金后释放”。
[7] “用他”表明耶稣基督自己就是救赎的途径:赎金,就是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(参见1:20-22)。
